系统治疗与咨询—现实、因果关系和创造社会现实1

系统:任意一组成分,通过多种关系相互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边界与外部环境区分开来。 一个系统是通过观察者系统的视角才形成的。因为首先观察者决定,他想把哪些成分,哪些关系和哪些边界归入这个系统。“系统的”是一个认识论的(我能认识什么),而非本体论的(什么是真实存在的)概念。                                        系统理论:对系统内或系统间大量的、同时或连续发生的过程的复杂性尽可能给予恰当的描述。

      系统治疗是以认识论为前提:什么是真实?如何看待因果关系?语言在前两个问题上起到什么作用?

      现实:何谓真实?

        “一个系统不是被呈现在观察者面前的那个东西,而是被他所认识的那个东西”

      这句话里隐含着系统理论在认识论方面的一个精辟判断:一个系统并不是某种现实里“存在”的东西,而是被某个与之有某种关系的人认识到,并用有意义的语言说出来的那个东西。而那个观察和讲述此事的人可以决定,如何来把这个高度复杂的生态系统划分成小一些的整体并表述出来,比如,“人”“家庭”“行为”。对事物进行观察的时候,如果脱离了观察者,事物的真实与否就无从谈起。并不是说客观现实并不存在,而是,在我们谈论现实时,如果忽视了观察系统和被观察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一切就显得毫无意义。系统认识系统。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以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独立自主的选择着自己的选择。我们很少意识到我们自己是多么紧密地和他人联系在一起,不断地共同建构着现实。我们渴望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简单的可以解释的事实直相,可以确定并证实其真实性。建构主义的核心命题是:我们,无论以何种方式,总会在建构我们自己经验世界的过程中加入我们自己的东西,正如同我们自己(和其他人一起)制造出了日常生活中的秩序、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由此看来,世界的秩序是在通过区分得出认识后才形成的。我们不断地致力于理解和掌握周围世界,创造一些概念,画出关于这个世界的“地图”,以便自己能更轻松地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身的处境。其实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词汇,诸如心理、身体、疾病、家庭等,也属于这些概念中的一部分但不要把这些概念与“外部的现实”混淆:“我们在感知这个世界的时常常忘记了我们自已在感知的过程中都做了些什么:以及为什么会以这种方式来感知。冯·弗尔斯特的表述更加极端,他认为我们所感知到的周围环境,其实只是我们的发明。

      建构主义的基石在于康德的一个经典命题:理性的规则并非源自自然,而是做出规定。任何理论始终都是关于视察者的理论。即使看似牢固的认识的支柱,如时间和空间,也不再是客观的存在,而是不可避免地要用我们的理性来观察,并用概念系统来描述。概念的应用使理性和客观现实之间出现偏移。如果时间和空间是我们的体验的座标或秩序原则的话,那么我们根本无法想象超越体验世界之外的事物,因为形式、结构、事情的经过和任何一种方式的规定在没有这些最真实的座标系统的情况下是无法想象的。我们所谓的知迟,因此也只能是一个基于体验的“现实”的写照或体现。

      现实其实是某种具有功能(元素间的相互作用)的差异(?)。这句话的意思是:纷繁复杂的世界,原则上是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加以简化的。而我们称之为“真实的”或者“真的”这样的东西,其实也是一种非常个人化并且各自为其准确性负责的事物。一个人所选择的模式很难简单地用“正确”或者“错误”来加以评判,最多只能从某种角度出发来评价其正确与否。此外,正确与否还不可避免地会带上从某些标准出发衡量其恰当与否,或从某种伦理的角度来评价现实的色彩。因此,从系统治疗的世界观出发,就总会去尝试将复杂的世界变换着角度来将其简化到自己的观念系统中,使得内在地图能为自己的行动提供有效的导向。

        我们也只能接纳这种关于现实的概念。比如我是否“真的”很爱我的太太或只是装作如此,旁人很难非常“客观”地评价(但试图证实这一点的人却并不少)。现在我写字所用的到底是一张桌子还是一块牛排,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一且慢,真是这样吗?20世纪物理学领域里的相对论对此就有自己的说法,那就是许多我们认为稳定不变、无可争辩的东西,其实都是一种过程,并且它还处在不断的变动之中。稳定性原本只是出于解释需要的特例情况,而变化却始终在意料之中。

一对夫妻在一次令人感动的会谈之后,过了14天又来了,并报告说“我们之间完全没有改变”治疗师可以问他们“您二位是如何做到的?”而不是继续花精力去搞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当然,不仅要关注到对这一过程的个性化的理解,我们也应该重视带有共性的理解,这一点十分重要。对现实的理解不能陷入唯我论的泥沼之中,还应该强调具有同一性的一面。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东西,存在于对话和交谈之中,通常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化和语言化的过程。在纷繁多样的现实观中,不同的系统都在于建构和统一关于我们如何看待事物的所谓公理。而大家所公认的现实观,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是否感到幸福和满意。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中的所有成员看待事物的观点是相同的或应该是相同的。建构主义看待社会系统的观点是,“理解”更确切地说只是例外,而“误解”才是常规。如果现实和客观并不“存在”(尤其是没有“客观的关系现实”)这样的观点能被接受的话,那么其他不一致的看法就会被好奇地接受而不是被评价。“他/她怎么会看待事物如此不同?这表达了什么意义?”或许更恰当的问题是,“撒谎的人恰恰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生病的人恰恰很清楚我描述得有多正确!

      不要让以上所述的立场导致你把建构现实看成随意的和掌握在当事人自已手中的。现实建构也关系到社会环境条件,而不仅仅是家庭本身。软性的现实建构(?),同样也可以创造硬性事实,而这只有当人被送进监狱后才会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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