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的感受之一:項目經理

        ERP提供商的項目經理不懂經營或可理解,但公司的"項目經理"應是要懂經營的人,才能擔任,這是應該的。因爲項目上線後是公司的一種經營管理模式,不懂經營的人不可能設計或做好經營的模式,也不可能將經營的理念融入項目中去。

        公司最少有一個人專職全程跟進ERP。這個人要求是公司搞經營出身的全面人才會好點。就公司目前實施的情況來看,我認爲總經理是要花大力參與的,如要負責ERP方向調整、人、與事的協調,同時與項目經理協調好,要設置項目總監(我認爲一定是總經理擔任)和常務項目經理兩個崗位。爲什麼這樣理解和需要兩個人,因爲私營企業中,總經理才能指揮得下面的人。項目經理一般也是高層或中層,在現有的經營體系中,與其它中高層是平級的,並無權限指揮或安排事務與他們。如果項目經理使用這種權力,也是對現有體系的衝擊,有些不可取。因此ERP的實施,也要走這樣一步:視ERP爲原有經營的一個小的經營活動,從上至下,按公司經營慣例來處理這個活動,如走公司的簽字、彙報、審批、協調等流程;從而順利完成ERP每項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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