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辨派:“疑古”的目的何在?

人很難做到“去意識形態化”地做研究討論,這個專業詞彙是我在溫鐵軍(人大教授、中宏網經濟學家)的講座中聽來的。但是我覺得這個詞很受用,尤其是涉及到學術研究的時候,本來學術有自己的規範和標準,一旦參雜“意識形態問題”頓時就變得錯綜複雜了。

在討論疑古的意義時候,筆者認爲:通過對客觀史料的梳理,打破傳統歷史觀對歷史的認知與評價。這種學術態度是可取的。這種“質疑、求真”的學術精神是值得讚揚的。雖然古史辨派的發起人顧頡剛先生一再強調:(一)《古史辨》不是結論,而是討論,是商榷,儘管很多議題是錯誤的;(二)《古史辨》不是結束,而是開始以“批評的態度”來看待古史,而不是全然聽信古人言。(三)《古史辨》提出不少問題,他本人沒有精力,客觀上也不可能進行全部辨僞。

疑古派的學術方針是很明確的,要號召歷史學界開個頭。疑古自然不少全部懷疑古代的一切,而是有理有據的指出古史中說法不可信之處,號召歷史學家來收集材料來研究這些“疑點”,信史自然是經得起論證和考據的,僞史自然在辯論中無所藏匿。這一切都沒什麼問題,問題在於涉及意識形態了。

遵循時間先後原則,古史辨派自然是先拿上古史開刀的,顧頡剛先生提出“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這個觀點。筆者的理解就是,前人是不知道上古史的,今人之所人能從盤古開天一直講到三皇五帝、春秋戰國,是因爲後人逐步僞造和完善了上古時期的歷史。

史學之研究材料有三:(一)文獻,(二)文物,(三)傳說。按其可信程度而言,沒有文獻和文物例證的傳說是最不可信的,也是最值得懷疑的對象。有文獻,而缺乏文物實證的歷史,屬於半信半疑的歷史,畢竟文獻是可以僞造的,只能通過不同文獻對同一件事的記載進行對比分析。即有文獻,又有文物證明的歷史才能算是可信的。在此基礎上,又有分工,文獻學是專門研究整理辨僞文獻記載的,考古學、文物學是則是指向具體是實物研究。文獻文物的可信程度,共同架構起來一個基本可信的歷史。

考古辨派有一個特點,在相同材料下,無論是誰,無論站隊何種意識形態,研究同一個問題,得出來的結論是一致的。歷史有可證者,有不可證者,在客觀存在的文獻史料和文物古蹟之下,可證的信史,任誰都可證明。不可證的半信史,任誰都無法證明。除非考古發掘發現了足矣撼動定論的新材料。作爲一門學術,雖然沒有提及要求必須去意識形態化,但是客觀上可以不受意識形態的干擾而得出相對可信的歷史論斷。

相比封建集權下的“一言堂”著史,多元化的氛圍要好的多,研究中華史的不僅僅是中國歷史學家,西方國家也在研究我們歷史。《劍橋中國歷史》和《哈弗中國史》都是很優秀的著作,他們必須受立場的干擾可以做一個相對客觀的評價出來,比如劍橋系列對秦始皇和隋煬帝的評價就很高。我們同時也可以通過他們對中國歷史的講述來了解西方的對中國歷史的關注點以及他們的基本價值觀。

言歸正傳,之所以疑古派飽受詬病,跟意識形態甚至是傳統信仰關係很大。比如華夏以炎黃子孫自居,而疑古派討論的是,着可能不是事實,能查閱到文獻最早的史料也就是堯舜禹了,而大禹在西周已經是具備神格存在的傳說。孔子經常談的也是堯舜,而從來沒說過黃帝。對於歷史問題,孔子說夏、殷之禮他是可以說,而文獻不足不能徵的,也就是說春秋末年,夏商也稱傳說般的存在了。

把傳說當信史,這顯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傳說跟民族信仰有關,需得事情就比較棘手了。直到現在還有人罵古史辨派是數典忘祖的文化漢奸,這是古典派對疑古派的人格攻擊,並非學術交流。說不過你我罵你,僅此而已。“去意識形態化”的討論問題,有利於解決實際的學術問題,不必要的夾雜學術範疇之外的東西只會令問題更加複雜。我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拱手讓外國人研究中國信史開端的人是文化漢奸?還是中國人自己通過質疑、考辨研究自己歷史文化的人是漢奸?單從學術角度來講,在遵循學術規範的前提下,外國人研究和中國人研究的結論應該是一直的。歷史由誰來研究和解釋,這又何嘗不是一種民族信仰呢?

信史的研究必然是要推翻僞造的上古歷史,神話傳說可以當作故事來講述,但不足以當作歷史來研究。司馬遷在撰寫《史記》的時候,以《五帝本紀》作爲歷史的開端,上古帝王都是黃帝子孫,那麼根據太史公的記載,舜是黃帝的八世孫,堯和禹是黃帝的四世孫,舜取的娥皇女英是自己的親姑奶奶,八世之孫從這個祖爺爺手裏繼承過來“天平冠”,又禪讓天下給另外以爲祖爺爺。這幾位還都是高壽之人,如此歷史又如何能令人信服呢?若非是搞錯了世系脈絡,再不就是混亂了人物關係?“學貴有疑,小疑則小進,大疑則大進。”既然由此疑問,是否有必要進一步的考證辯論呢?

古史辨派:“疑古”的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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