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下雨天,我儘量不帶傘

01

我不喜歡雨天,太沉悶,太困。

五六歲的時候,我很少有玩伴。七八月份暴雨說來就來,不帶一點商量的餘地,雨點豎直地砸在地面上成了一個小坑,砸斷了柿子樹的殘枝,砸掉了泛着墨綠色的青核桃,也把我的心砸得膽顫心驚……

那時候我們一家還在窯洞裏住着,四四方方的地坑院裏幾孔窯洞,院子東邊一口深井蓄水,當暴雨如劍如戟般直戳下來,我擔心井裏的水會被填滿,窯畔的土會塌下來。

我揪着一顆心,看見刺眼的一道電閃的光劃破黃昏的長空,在打雷聲即將到來的時候提前一秒捂住耳朵,徒留心臟震顫的恐懼感覺。

這種鉅變的天氣形成了一種小“災難”,把我們家隔絕在狹小的空間裏,無處可逃。

我一直很不喜歡這種壓迫的感覺,越是強按我的頭,我便要各種拖延,把這件事做不到很完滿。

02

十歲左右,每當連陰雨來臨的時候,那泛着白光的路面光華不再,轉而變得泥濘不堪,踩在地上,有種黏糊糊的吸引力,鞋底像粘上了口香糖,一擡腳便是一場折磨,難受得想四處打人。

如果雨下得大些,同學的家長會在校門口送雨傘,二虎的爸爸甚至跑進學校,笑嘻嘻地打斷老師上課,把二虎揪出來胡亂“武裝”一番,然後再賤嘻嘻地離開。

後半截課堂,我們的注意力早就分散到二虎的身上,他的漏腳趾布鞋已經換成了塑料的雨鞋,綠色的樣式上面有幾個米老鼠圖案。雖然是舊的,我們卻像見了新的一樣興奮。

當所有人沒有雨鞋的時候,二虎擁有,即使對方再怯懦軟弱,我們都會回以嫉妒又豔羨的目光。

我一直不喜歡呆板傻愣、性格衝動的二虎爸,但那一天反而覺得他是一個好爸爸。

放學後,一出校門,許多家長圍在門口喊自己孩子的小名,我四下逡巡看了一遍,我的家人並不在其中,內心便升起一種難言的失落。

我低着頭抱着書包,冒着大雨奔跑,其實離家不過二三百米,父母沒必要爲我送傘送鞋的。我腳下拼命地奔跑,心裏卻不願意回去,頭往後不停翻看着,那些花花綠綠的雨鞋,花花綠綠的雨傘,而我只有一個超大號的軍工黑雨鞋,和一個斷了傘柄的舊雨傘。

童年的雨天,我不會走出家門,端個凳子看同我一樣尋找乾燥之地的螞蟻,它落單迷路了,我也同它一樣可憐又孤獨。

03

上了小學後,每天都要騎四十分鐘的自行車去學校,近二十分鐘都要在羊腸小道上蹦躂,如果下雨就很糟糕。

自行車胎上的水會捲起來,在後背和書包上拉一條豎直的泥線,到了學校滿身是泥點。

更爲糟糕的是,有時候泥會堵住車胎,不管怎麼死命地騎,雨泥只會越塞越緊,越騎越慢,眼看着到校時間越來越近,真想一把推開車子,大步朝學校跑去。

春秋季節下雨最爲常見,我們也練就了一手扶把、一手撐傘的高超技術,有時候甚至騎車時和同伴聊聊天,用雨傘打打架,然後你追我趕就衝上去了。

但不管怎樣,衣服還是被淋得溼透,一天再也沒有好心情可言。

對了,有次我冒雨騎車撞翻了一個婦人,她也沒有碰瓷,起身罵罵咧咧地便跑開了。

04

高中時,我看着許多情侶共打一個傘慢悠悠地走在雨中,彷彿擔心他們的戀情被學校和家人知道,故意躲在傘下怕人分享他們的甜蜜。

不過,我當初真覺得酸極了。雖然青春不過18歲,但也想談一場美好的戀愛,可惜我曾試圖向女孩遞出一把傘,對方客氣地說一聲:“不用了,你快回吧。”

彷彿在說:“傘是一把好傘,你也是個好人。”

又是一個落寞的下雨天。

後來上大學後,我有了女朋友,也有了足夠安放兩個人的大傘,我們正大光明地走在校園中的時候,其實遠不如晴日裏的甜蜜,並沒有增添多少浪漫的色彩。

從此我恨透了傘,能不打傘便不拿出來,有時候刻意將傘遺忘在家裏,一個人站在馬路邊,小雨朦朧了頭頂,像落雪的青山,反而有種獨特的意境美。

05

以我的胸膛和體魄,我是能夠承受住大雨的。只有電視劇中的主角大雨中或浪漫或絕情地對立,後來纔會大病一場。

如果說雨還有些可愛的話,便是將青山多了白霧,綠水變成激流,增添了自然的美景。

雨是因人而美,但永遠是襯托。《假如愛有天意》中,孫藝珍在大雨中奔跑的場景,像極了愛情的樣子。

既然是襯托,你又何必在意它對你的敲打,不過溼了衣衫,遠沒有以淚洗面讓人枉自嗟嘆。

現在想想,戴望舒彷徨苦悶時寫下那首《雨巷》,雖是唯美淒冷的代表詩作,但如今的姑娘只在拍寫真時緊緊攥着油紙傘,一點也不可愛動人。

我不喜歡雨,不是因爲它變化多端,難以捉摸,而是它試探性地攻擊,並不能置人於死地,不痛不癢地抓撓,有些調皮,又有些諷刺。

要知道,雨的好處在於擦亮了天空的窗戶,人內心的窗戶,一百場大雨也擦不乾淨。

畢竟,天上的雨又不是下給你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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