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密能不能說?可以和誰說?洞悉人際交往中的自我袒露原則

最近在一位話題博主的微博下,看見了一封粉絲小A的求助信。

內容大意是:

小A很小的時候,雙親就都過世了,她現在已經工作2年,在單位一直是隱瞞這件事,填寫個人資料時候都寫父母在老家,別人問起時,也是用各種理由搪塞等等。小A爲了隱瞞這件事編造了很多謊言,而且要不斷編造新的謊言來補充,感覺很累,於是求助自己到底應不應該公開這件事情。


有很多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分爲4類:

1類:不公開。這件事屬於個人隱私,隱瞞也不會影響工作,但是公開了容易被別人背後談論。

2類:不主動公開。被問起就實話實說,不問就不說,一來二去別人也不會問了,謊言遲早會出現破綻,反而引發別人追問。

3類:有選擇地公開。告訴親近的同事或靠譜的單位領導,其他人問就一律回答“情況特殊,不方便告知”就行了。

4類:直接公開。這事也沒什麼不能說的,藏着掖着怪累的。


我們天生有與他人親近和相處的需求,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特質。

我們評價關係親密程度的一個方法,是根據我們與對方共享了多少信息來決定的

開誠佈公在人際關係之中非常重要,自我坦露是質化人際關係的一部分。


就像上面的那封求助信,小A的提問其實就是 “應不應該進行自我袒露”。

我們可以看出,其實小A自己內心是不想公開的這件事的,但是又害怕繼續隱瞞的話,謊言會被拆穿,甚至影響工作上的人際關係。

小A其實是因爲不斷地用說謊和搪塞的方式來隱瞞“父母現在怎麼樣”這件日常比較容易被提到,同時本人也非常在意的事情,而在個人心理上,以及人際關係方面都積累了不少的壓力。


那麼小A到底應不應該公開呢?其實可以在《溝通的藝術:看入人裏,看出人外(插圖第15版)》這本書中,關於自我袒露的章節裏找到答案。

《溝通的藝術》是後浪大學堂系列叢書,由羅納爾·B·阿德勒與拉塞爾·F·普羅科特兩位作者合著,初版發行至今已經超過40年,已經是第15次修訂,是一本幾乎涵蓋了人際關係有關的所有知識的經典溝通學和心理學著作。

兩位作者中的羅納爾·B·阿德勒是一位溝通學專家;拉塞爾·F·普羅科則是美國北肯塔基大學教授。兩人於1990年相識,多年來圍繞“溝通”這一主題深入研究,合著了多本教材。



什麼是自我袒露

在研究應不應該自我袒露之前,應該明白到底什麼是自我袒露。

自我坦露是指有意透露與自己相關的信息的過程。

自我袒露應該包含以下3個特徵:

1.自我袒露應該是主動的

類似面部表情泄露了你試圖隱藏的憤怒這種,不能算是自我袒露。

2.這些信息必須是重要的

雞毛蒜皮、家長裏短、胡說八道等都不屬於自我坦露。

3.這些信息應該是不爲人所知的

假如別人已經看出了你的情緒也知道了原因,這時你再去告訴他們你沮喪或者得意的心情,這種信息就不太值得關注了。




自我袒露的方法

自我袒露有好處也有風險。

好處是可以宣泄情緒,信息互惠,自我澄清,自我確認,建立或維持關係等。

風險則是有可能被拒絕,產生負面印象,降低關係的滿意程度,喪失影響力等等。

從文章開頭那個例子就可以看出來,對於自我袒露,大家普遍的觀點都是建議不要公開,即使公開也只在比較小、比較安全的範圍內進行。

所以爲了發揚自我袒露的好處,和盡力規避風險,我們需要對我們可以告訴別人的“小祕密”做一個篩選。

有一種審視自我袒露的方法叫做喬哈里視窗。

想象一個如圖所示的框架,裏面有關於你的全部的事情:

1.開放區,你自己知道,他人也知道的事情;

2.盲視區,你自己不知道,但他人卻知道的事情,這個區域的信息你只有通過他人的反饋才能得知;

3.隱藏區,這是你自己知道卻不願意透露給他人的信息,這些信息唯有通過自我坦露才會顯示出來,這也是我們需要重點關注的區域;(小A想隱瞞的事情就在這個區域)

4.未知區,你不知道,他人也不知道的事情,裏面可能有你自己都沒有覺察的天賦、才能或弱點,當某一天它們被覺察,這些潛在的特質就從未知區移到了開放區。



自我袒露的指導原則

自我袒露的分寸其實並不太好把握:我們需要鄭重考慮自我袒露的時機、內容。

以下的指導原則可以幫助我們決定,在特定情景中應該自我袒露到什麼程度:

1.這個人對你而言的重要程度

他人對你而言的重要性會體現在很多方面,假如你正在維持的關係足夠深厚,那麼分享關於自己的特別的事情,也許可以讓你們現在的關係更加穩固,或者你一直考慮親近某個先前很少和你有私下交流的人,你發覺現在正是建立更親密的關係的機會,那麼自我袒露或許就是幫助你建立人際關係的方法。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祕密時,首先應該選擇對象,而不是一視同仁。

2.坦露的範圍與方式要適度

我們必須認識到,有些時間和地點需要我們參與自我袒露,而有些則需要我們剋制。

有的人很容易分享過多的隱私,尤其是面對陌生人或是在公開的網站上更應謹慎;而有的人會隱瞞太多信息,例如正在參加一場諮詢會,見一個醫生或者身處一段親密關係,隱瞞信息可能被當做欺騙。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祕密時,應該謹慎袒露範圍以及方式。

3.要將自我坦露的風險控制在合理範疇

即使坦露的效益極大,公開自己的某些負面信息仍然會使自己碰上許多麻煩,換句話說,如果知道你的同伴值得信賴且是支持你的,那談論的風險就會降低到合理的地步。

不過在預測風險的時候,儘量保持客觀,不要陷入毀滅性的預期中。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祕密時,需要客觀地預測風險。

4.判斷是否有建設性的影響

每個人在心理上都有一條底線,底線以下的區域是每個人的敏感區,戳中敏感區會讓他發火,對彼此關係通常也會產生傷害,因此在對他人坦誠以前,最好先想想,可能引發的後果。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祕密時,需要考慮會不會觸及對方的敏感區。


5.判斷你的自我坦露是否互惠

一般來說自我袒露應該是條雙向的道路,單向的自我坦露通常屬於特殊情況例如正式的治療關係。

所以小A在袒露自己的祕密時,需要考慮是否已經知道對方的祕密,或者能不能交換到對方的祕密。

6.是否在道德上有義務袒露的範疇

有時候我們在道德上有義務袒露個人信息,不過小A的祕密明顯不屬於在道德上有義務袒露的範疇。




總結

在閱讀羅納爾·B·阿德勒與拉塞爾·F·普羅科特的《溝通的藝術》相關章節後,我們知道,小A不應該公開自己的祕密,但可以在謹慎挑選對象後小範圍地自我袒露。挑選的對象應該是對小A來說重要的人,這些對象應該可以給予小A精神上的支持,至少不會對小A說出的祕密反感,並且能在一定程度上與小A交換祕密。

在明確這些篩選條件之後,與身邊的人一一對應,就知道自己的祕密到底可以告訴哪些人了,這樣做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自我袒露的風險,保護自己,並在一定程度上增進人際關係。

自我坦露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增進關係親密程度,用岔了則可能弄巧成拙,我們需要謹慎對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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