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間的過度依賴有毒

昨晚睡前,讀到克里希那穆提《生命之書》中的一句話——“依賴性會造成執著和疏離的態度”,不禁細細品味。

“依賴性會造成執著”,我的理解是,我們總是不自覺地去依賴某人或某物,不僅會在客觀上依賴,同時也會在主觀上產生依賴。

尤其是對主觀上想要依賴的伴侶,總是執著地想要確認TA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值得依賴,自己是否會因爲依賴而受到傷害。在反覆尋求確認的過程中,其實就是執著,就是我執。

“依賴會造成疏離的態度”,我對這句不太理解,品味了好幾遍。

它可能說的是:從依賴方角度看,無法百分之一百地確認一個人是值得依賴的,一旦發現對方無法提供TA足夠的安全感時,爲了保護自己不受傷害,會選擇用疏離來武裝自己,防禦外界可能的傷害;

從被依賴者角度看,對方的依賴可能會帶來強烈的被入侵感,爲了防禦對方的過分入侵,於是也用疏離來對抗。

在百度百科上搜索“依賴”,是這樣解釋的:依靠別人或事物而不能自立或自給稱爲依賴,俗稱成癮。

我一直覺得“依賴”雖不是個褒義詞,但也是個中性詞,可在百度百科裏,卻成了貶義詞。

讓我聯想到,依賴就像煙鬼離不開香菸,他依賴於香菸提供的精神愉悅,如果讓他戒菸,他會覺得相當難受,覺得離開煙沒法活。

但旁觀者很清楚,戒菸的確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但只要有意志力就可以戒掉,戒掉之後會對他更健康。

由此,百度百科給了我一個理解“依賴”的新視角,依賴不是必需品,依賴是不能自給自足的表現,戒掉依賴可能對自己更好。

對伴侶的過度依賴,其實是不自信的表現,不相信自己可以創造出足夠的安全感。

相比上個世紀,女人對丈夫的依賴性大幅降低,這也是爲何近年來離婚率持續升高的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統計數據表明,2016年-2017這兩年,全國離婚案中,73.4%是妻子要離婚。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我生活的小鎮上,很多女人沒有工作,需要依靠丈夫生活,夫妻關係惡劣可很少會離婚。

但現在的女人,自己有工作有收入,首先在經濟上是獨立的,不需要依賴丈夫,其次經濟上的獨立也會帶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獨立。

當自己一個人也能生活不錯時,婚姻就不再是必然選擇,不進入婚姻或者離開婚姻的比例也會越來越高。

當然,也不是說伴侶之間不應該有依賴,這個依賴的度如何把握。如果0表示絲毫不依賴,10表示極度依賴,伴侶之間能否對依賴的度達成共識。

如果丈夫希望妻子依賴的度是5,而妻子表現出來的是9,那丈夫肯定會覺得妻子太粘人,愛鑽牛角尖,生活之中一定少不了爭吵。如果丈夫希望妻子依賴的度是9,而妻子表現出來的是5,那丈夫可能會覺得自己沒有存在感,妻子不太在乎他。反之亦然,妻子對丈夫的期望值和丈夫表現出來的能否一致。

理想的狀態應該是因人而異的,有些人像小狗,喜歡粘人,有些人像小貓,喜歡冷淡。如果喜歡粘人的和喜歡冷淡的在一起,那結果可能不如兩個都喜歡粘着,或者兩個都喜歡冷淡的在一起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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