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實驗被推翻:這些年,我們都誤解了延遲滿足能力

心理學有個著名的“棉花糖”實驗: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沃爾特·米歇爾博士,在幼兒園選取了4-5歲的孩子爲受試者,在孩子面前放一塊棉花糖,並告訴他們可以選擇馬上吃掉,但如果等待15分鐘,他們將得到兩塊棉花糖。

30年後的跟蹤調查顯示,那些當年能抵制住誘惑,選擇等待而得到兩塊棉花糖的孩子,有更好的人生表現,比如成績優異、事業有成、身體素質更好等等。

“棉花糖”實驗表明,延遲滿足能力對個人發展起關鍵性的作用。

所以很多家長認爲,需要從小訓練孩子的自控能力,故意延遲滿足他們的需求。讓他們知道需求是必須等待的,只有學會自律,才能獲取成功和自由。

然而,2018年5月25日,紐約大學的泰勒·瓦特、加州大學的葛瑞格·鄧肯和權浩南,在心理學領域的頂級期刊《心理科學》上發表了一篇論文,推翻了“棉花糖”實驗的結論。

他們提出,那些能等待15分鐘而得到兩塊棉花糖的孩子,其實是因爲他們的家庭穩定,父母總是及時滿足孩子的要求,給予孩子充足的安全感。

而那些選擇馬上吃掉棉花糖的孩子,是因爲他們從小沒有那麼好的條件,物質需求沒得到充分滿足,所以他們認爲如果不馬上吃掉棉花糖,將面臨全部失去的危險。

這一顛覆性的研究,和《當我遇見一個人》這本書中的觀點有着異曲同工之妙。李雪提出:延遲滿足能力始於嬰兒期的及時滿足。

幼時能“有求必應”,孩子深信需要會被滿足,慢慢才能接受必要的等待,長大後纔會相信等待必有結果。

“棉花糖”實驗的受試對象是4-5歲的孩子,可以說,那些能經得住誘惑的孩子,都是在0-3歲這個關鍵期得到過充分滿足的孩子。

人們只看到自制力帶來的優異表現,卻沒有看到,孩子們之所以能接受延遲滿足,恰恰是因爲曾經的需求總是被及時滿足。

因爲曾經的及時滿足,孩子對“得到”充滿確定感,對外界充滿信任感,纔有了所謂自制力帶來的優異表現。

如果小時候的合理需求總被壓制、否定、延遲,孩子不僅無法形成真正的自制力,而且還會在難得“擁有”時毫無節制、索求無度。


舉個例子,每個母乳媽媽都曾有過這樣的體會:孩子要吃奶,就及時哺乳,母嬰關係親密而充滿信任,離乳不過是自然而然的事。

反倒而是那些定點定時哺乳的媽媽,每次餵奶都會感覺孩子拼了命地吸吮,像是要把自己“榨乾”。

爲什麼會這樣?因爲孩子需要喝奶的時候不一定能喝到,所以他會抓住每一次喝奶的機會,在離乳時也會出現更多的“分離焦慮”。

可見,對嬰幼兒進行刻意的延遲滿足能力訓練只會讓最終結果適得其反。

刻意延遲滿足,孩子連對世界最基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都沒有建立起來,自然會在難得擁有時會更無節制、不懂自律。

很多父母擔心小時候不管教、不束縛孩子,什麼都滿足他,他會被慣壞,不懂節制。

其實這個邏輯其實搞反了,不是因爲孩子不懂節制,所以父母要延遲滿足、刻意管教。

而是因爲父母總是否定、評判、延遲孩子的需求,孩子不曾體驗過自由,未曾得到過充分和及時的愛,才漸漸成爲了一個不講道理、難以妥協和索求無度的人。

父母越是刻意延遲滿足,孩子就越容易執着於這些無法滿足的欲求。

道理很簡單。什麼樣的人會“嗜水如命”?經歷過乾旱,三天三夜不得喝水的人;

什麼樣的人會“看電視成癮”?經常被限制看電視的時間,想看而一直不能看的人;

什麼樣的孩子會“管不住”,經常偷糖吃?從小被告誡不能吃糖,吃糖不利於身體健康的孩子。

人性本就如此,得不到的永遠纔是最好的。

有些事情,父母越是刻意禁止,孩子就越感興趣,慾望就越強。

而當父母放下限制、延遲滿足的意念,孩子也才能跟着放下。


此外,及時滿足孩子的需求,就是給予孩子充分體驗、自主選擇的自由,孩子慢慢學會了篩選、明白了事理,才能習得真正的自律。

李雪在《當我遇見一個人》裏就說過,從小,面對自己的合理需求,她的爸爸總是第一時間滿足她。

有一陣子她對打遊戲感興趣,她的爸爸就陪她打,這樣癡迷了一年,她充分體驗了打遊戲的快樂,感到很滿足。

等到了中學、大學,大家都玩網遊的時候,她反而不怎麼癡迷,只是偶爾玩一下,拿得起放得下。

她喜歡吃巧克力,她的爸爸從不吝嗇,每次都滿足她。

有一陣子周圍的小夥伴都愛吃某種牌子的巧克力,但她卻不喜歡,說裏面有一種奇怪的味道,後來才知道,那裏面有一種成分,叫代可可脂,對人體有害。

因爲她吃過各種各樣的巧克力,不僅吃的時候懂節制有飽足,最後還能挑出口感好的、成分健康的。

及時滿足能讓孩子充分體驗當下擁有的一切,在豐富和自由的體驗中,他們才能找到對自己真正有利、自己真心喜歡的事物。

自由體驗後的自律,纔是真的自律。主動追求的熱愛,也才能堅持到底。


嬰兒時期的及時滿足,能讓孩子平穩度過尋求安全與信任的時期,也能讓孩子在愛的滋養中,自信地面對未來更多的挑戰,追求更大的成功。

那麼,如何做到及時滿足孩子的需求呢?

首先,我們應該反思,是什麼讓我們固執地認爲延遲滿足能力需要刻意去訓練?

因爲我們自己內心深處的限制性信念。

因爲我們自己小時候,也被這樣“訓練”過。

也許我們小時候也不曾得到過父母及時的關愛,所以認爲沒有人能充分滿足自己,所有好東西都是要等的;

也許我們小時候的需求也總是被否定被延遲,由此產生了深深的不配得感,認爲自己不配過舒適順暢的生活,必須辛苦付出才能成功。

要讓孩子不重蹈我們的覆轍,就得先放下這些限制性的信念。父母無論貧窮還是富有,都可以向孩子傳遞:你的欲求很美好,你值得擁有一切最好的東西。

看見孩子的需求,不對孩子的欲求做評判,就是打破限制性信念的最好方法。

滿足孩子的合理需求,就是在與幼時那個慾求不滿的自己和解。

全然付出,自然地給予,就是在豐盛自己曾經匱乏的內心。


其次,能給的,就及時、痛快地滿足孩子

孩子哭鬧,我們就及時撫慰。孩子要吃奶,我們就喂。孩子想買的東西,只要是合理要求,經濟條件允許,我們就爽快地答應。

有的父母總是會有意無意地製造讓孩子等待的機會,孩子要吃糖,糖就放在桌子上,可偏偏要說:“等你吃完飯再吃。”“等你做完作業再吃。”

其實這樣,無形中會讓孩子覺得,所有等待都是合理的。長大後,需要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時,也會變得唯唯諾諾,不敢提要求。

《當我遇見一個人》裏提到一個例子,在廣州武志紅心理諮詢中心,有一位全職媽媽找到他們,說自己4歲的兒子內向膽小,見人從不打招呼,也不願意跟人分享零食或玩具。

由於媽媽長期限制兒子吃巧克力,兒子反而對巧克力表現出成癮般的癡迷。

後來媽媽通過自省,決定放開限制,給兒子買了一旅行箱的巧克力,對兒子說你想怎麼吃就怎麼吃。

孩子開心得不行,一路上都主動和人打招呼、聊天。還和遇到的小朋友主動分享巧克力。

一箱巧克力就給孩子帶來如此大的變化。僅僅因爲,他的需求被看到,得到了充分迴應,他的能量不再受阻,流暢而充足。

有句話說的好,如果孩子想吃2塊巧克力,而你願意給他10塊,那麼剩下的8塊都在說“我愛你”。


最後,不能給的,誠實迴應。

我們說,刻意延遲滿足會讓結果適得其反。並不是要求父母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滿足孩子,做到盡善盡美。

父母無需完美,但需誠實。

比如,孩子渴望擁抱,而我們又非常疲憊,可以直面自己的真實感受,誠實對孩子說:“我看到了你的需要,它很好,是媽媽自己太累,需要休息”。

而不是否定孩子的要求:“你怎麼總是有那麼多要求!那麼不懂體貼人呢?”

比如,當我們因孩子的無理要求動怒、想要打罵的時候,應該誠實告訴自己:“這是我的內在創傷被啓動了,因爲內心痛苦而傷害孩子,這是我需要自我覺察和成長的地方,而不是孩子需要我糾正。”

意識到這些,我們就能誠實迴應孩子:“我知道你想要,但是媽媽不願意買給你。當然,錯不在你。”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也可以直接表明:“我看到了你的需要,它很好,只是爸爸媽媽暫時錢不夠,無法買下它。”

而不是把一切歸結於孩子身上:“你上次不是纔買了一個玩具嗎?怎麼那麼浪費錢呢?”“不聽話、不好好學習就沒有資格買這些!”

父母是人不是神,能及時滿足,就不帶條件地給。不能滿足時,只需直面真相。

自然發生的延遲滿足並不會傷害到孩子,反而會激發起孩子主動追求的動力。但刻意爲之的延遲滿足,往往帶有評判,容易讓孩子陷入自我懷疑。

當父母不再用“你的需要太過分,你不應該提出無理要求”等說辭去否定孩子,不再用“無條件滿足只會把孩子慣壞”等說法來掩蓋自己的潛意識,不再用“孩子是在威脅我,我不能輕易滿足他”等藉口去合理化自己的行爲時,孩子的能量就不會被阻斷,孩子的感受就不會被扭曲,孩子的發展就不會受到限制。

拒絕不會傷人,附帶評判的拒絕才是傷害。給予不會害人,附帶條件、企圖控制的給予纔是毒藥。

不帶評判地拒絕,沒有委屈地付出,讓愛自然流動,孩子盡情體驗到喜怒哀樂,坦然面對自然發生的擁有和失去,便能用盡全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且獲得內心的富足與強大。


在愛與自由滋養下長大的孩子,配得上人生的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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