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诺到底该承诺什么?

  
某日与一位NGO中的同事谈工作,谈到我们的一家免费服务供应商帮NGO做事的事情。这位同事谈到,这家供应商的老总、副总与NGO的合作态度非常好,得感谢才是;只是他们承诺要帮NGO办的事,不好说什么时候能办好,得看人家时间再说。我当即问道:“那他们还是我们这个NGO的真正合作伙伴吗?如果是,无论是否收费,承诺任何义务都得有个时限和质量标准,否则我们这个NGO还要他们的承诺干什么用呢?”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中国社会长期过于重视抽象思维的恶症之一,就是我们经常把态度当成承诺。殊不知,在商业社会里,承诺即契约,即使口头承诺也是很严肃的事,须符合SMART原则,否则不称其为承诺。其中,承诺结果的时限和质量标准,是最核心的事。试想呀,如果我们跟某家企业签了合同,答应得到某个服务后向其付多少多少钱,其中没有对服务结果的描述、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还是个合同吗?还是个商业承诺吗?
因此,不能承诺结果,至少在商业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描述这类只承诺态度的行为有一个专有名词,叫“清谈”,俗话里叫“玩虚的”!是要“误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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