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溝通管理
1、項目溝通管理包括哪些過程?(記)
1、溝通計劃編制;
2、信息分發;
3、績效報告;
4、項目干係人管理;
2、阻礙有效溝通的因素有哪些?
1、溝通雙方的物理距離;
2、溝通的環境因素;
3、缺乏清晰的溝通渠道;
4、複雜的組織結構;
5、複雜的技術術語;
6、有害的態度;
3、溝通計劃編制的第一步是什麼?目的是什麼?
溝通計劃編制的第一步是干係人分析;
目的:得出項目溝通的需求和方式,進而形成較爲準確的溝通需求表,然後再針對需求進行計劃編制;
4、溝通管理計劃包括哪些內容(8條)
1、項目干係人溝通要求;
2、對要發佈信息的描述;
3、信息接受的個人和組織;
4、傳達信息所需的技術或方法;
5、溝通頻率;
6、上報過程;
7、隨項目的進展對溝通管理計劃更新與細化的方法;
8、通用詞語表;
5、干係人溝通計劃包括哪些內容?(記)
1、項目成員可以看到那些信息;
2、項目經理需要哪些信息;
3、高層管理者需要哪些信息;
4、客戶需要哪些信息;
5、文件的訪問權限、訪問路徑以及文件的接受格式;
6、項目例會的主要議題有哪四條?
1、項目進展程度調查和彙報;
2、項目問題的解決;
3、項目前在風險的評估;
4、項目團隊人力資源協調;
7、項目內部啓動會議、外部啓動會議分別要解決什麼問題?
內部啓動會議:重要解決內部的資源調配和約束條件的確認;
外部啓動會議:協調甲方和乙方的項目接口工作;
8、項目總結會議的目的有哪些?
1、瞭解項目全過程的工作情況以及相關的團隊或成員的績效狀況;
2、瞭解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
3、瞭解項目全過程中出現的值得吸取的經驗並進行總結;
4、對總結過後的文檔進行討論,通過後就存入公司的知識庫,從而形成企業的知識積累;
9、影響項目溝通的技術因素有哪些?
1、對信息需求的緊迫性;
2、技術是否到位;
3、預期的項目人員配備;
4、項目時間的長短;
5、項目環境;
10、常用的四種溝通方式是什麼?各有何優缺點?
1、書面與口頭、聽與說:書面的溝通方式優點是清晰,缺點是缺乏人性化;口頭的溝通方式優點是較爲人性化,缺點是缺乏溝通的有效證據;
2、對內與對外:對內講求的是效率和準確度;對外強調的是信息的充分和準確;
3、正式與非正式:正式的溝通是在項目會議時進行的;非正式的溝通屬於大多數場合的方式;
4、垂直與水平:垂直溝通信息傳播速度快,準確高;水平復雜程度高;
11、信息分發的工具和技術是什麼?
1、信息收集和檢索系統;
2、信息發佈系統;
12、經驗教訓總結過結果是什麼?
1、經驗教訓知識庫的更新;
2、爲知識管理系統增加新的依據;
3、企業政策、程序和過程的更新;
4、商業技能的改進;
5、產品和服務的總體改進;
6、風險管理計劃的更新;
13、績效報告包括哪11條內容?是否有預測?
1、項目的進展和調整情況;
2、項目的完成情況;
3、項目總投入、資金的到位情況;
4、項目資金實際支出情況;
5、項目主要效益情況;
6、財務制度執行情況;
7、項目團隊各職能團隊的績效;
8、項目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9、預測;
10、變更請求;
11、其他需求說明的問題;
14、項目干係人管理的方法有哪四條?
1、通過調查項目干係人需求和期望可以瞭解項目干係人的目標、目的和溝通層次;
2、在進行干係人溝通時,項目經理需要充分理解干係人的需求以便充分與干係人合作,以達成項目的目標;
3、在進行干係人管理中,應使用溝通管理計劃中每個項目干係人確定的溝通方法;
4、對干係人管理的主要目標是促進干係人對項目的理解和支持,使干係人瞭解項目的進展和有可能帶來的影響;
二、合同管理
1、哪些是無效合同(合同法第52條)?(記)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按信息系統範圍劃分,合同分爲哪幾類?
1、總承包合同;
2、單項項目承包合同;
3、分包合同;
3、簽訂分包合同必須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第一:承包人只能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
第二:分包工程必須經過發包人同意;
4、按照項目付款方式劃分,合同分爲哪幾類?
1、總價合同;
2、單價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5、總價合同的適用條件是什麼?
適用於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複雜、風險不大的項目。同時要求發包人必須準備詳細全面的設計圖紙和各項說明,使承包人能準確計算工程量;
6、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適用於哪些項目?
1、須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
2、對項目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的項目;
3、風險大的項目;
7、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哪些?(記)
1、繼續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4、支付約定違約金或定金;
8、合同談判分爲哪六個階段?各階段的內容是什麼?
1、準備階段;
調研,廣泛收集資料;
確立談判目標;
選擇談判時間、地點;
組建談判小組;
制定談判計劃;
2、開局摸底階段;
在談判前須先陳述雙方有關情況,如各自的期望、彼此的觀點、成交的原則等。最終取得各自的最大利益;
3、報價階段;
報價的形式;
報價的原則;
確定報價的起點;
報價的方法;
4、磋商階段;
搞清楚對方報價的依據;
磋商中的討價;
磋商中的還價;
5、成交階段;
此階段整理談判記錄,形成合同草稿;
6、認可階段;
合同的正是簽訂作爲本階段的成果;
9、針對合同不明確情況,即合同法第62條,如何處理?(記)
1、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不明確,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沒有這些標準的,按產品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
2、履行地點不明確時,按標的性質不同而定;接受貨幣在接受方,交付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方所在地;
3、履行期限不明的,債務人可隨時履行,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履行;
4、旅行費用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10、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合同簽訂管理;
2、合同履行管理;
3、合同變更管理;
4、合同檔案管理;
11、合同變更控制系統包括哪些內容?
1、文書記錄工作;
2、跟蹤系統;
3、爭端解決程序
4、授權變更所需的批准級別;
12、合同變更控制系統的一般處理程序?
1、變更的提出;
2、變更請求的審查;
3、變更的批准;
4、變更的實施;
13、合同變更的處理原則是什麼?變更合同價款按哪些方法進行?(記)
合同變更的處理原則是“公平合理”;
變更合同價款的方法:
1、首先確定合同變更清單,然後確定變更價款;
2、合同中已有適用於項目變更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只有類似於項目變更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4、合同中沒有適合或類似項目變更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的確認後執行;
14、索賠的程序是什麼?(記)同時,還要記裏這裏邊的28天。(記)
1、提出索賠要求:索賠事項發生後的28天以內,向監理工程師正式提出索賠意向通知;
2、報送索賠資料:索賠通知書發出後的28天內,想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答覆: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遞交的索賠報告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監理工程師逾期答覆後果:28天后未予答覆或對承包人做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認可;
5、持續索賠:索賠方在索賠事件終了後的28天內,向工程師遞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工程師應在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逾期未答覆,視爲該項索賠成立;
6、仲裁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