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P-4.組織系統、治理框架、管理要素

1. 組織系統

1.1 概述

爲有效且高效地開展項目,項目經理需要了解組織內的職責、終責和職權的分配情況。單個組織內多種因素的交互影響創造出一個獨特的系統,會對在該系統內運行的項目造成影響。這種組織系統決定了組織系統內部人員的權力、影響力、利益、能力和政治能力。系統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管理要素;
  • 治理框架;
  • 組織結構類型。

系統是各種組件的集合,可以實現單個組件無法實現的成果。組件是項目或組織內的可識別要素,提供了某種特定功能或一組相關的功能。各種系統組件的相互作用創造出組織文化和能力。以下是關於系統的幾個原則:

  • 系統是動態的;
  • 系統是可以優化;
  • 系統組件是可以優化;
  • 系統及其組件不能同時優化;
  • 系統呈現非線性響應(輸入的變更並不會產生可預測的輸出)。

1.2 治理框架

  1. 治理指組織各個層面的有組織的或有結構的安排,旨在確定和影響組織成員的行爲
  2. 治理框架時在組織內行駛職權的框架,包括:規則、政策、程序、規範、關係、系統、過程。
  3. 常見治理框架設計四個治理領域:一致性、風險、績效、溝通。
  4. 項目治理是指用於指導項目管理活動的框架、功能和過程,從而創造獨特的產品、服務或成果以滿足組織、戰略和運營目標。
  5. 不存在一種治理框架適用於所有組織
  6. 組織應根據組織文化、項目類型和組織需求裁剪治理框架,才能發揮其作用。

1.3 管理要素

理要素指組織內部關鍵職能部門或一般管理原則的組成部分。組織根據其選擇的治理框架和組織結構類型分配一般管理要素。
關鍵職能部門或一般管理原則包括(但不限於):

  • 基於專業技能和可用性開展工作的部門;
  • 組織授予的工作職權;
  • 工作職責,開展組織根據技能和經驗等屬性合理分派的工作任務;
  • 具有紀律性的行爲(例如尊重職權、人員和規定);
  • 統一指揮原則(例如一位員工僅接受一個上級對任何行動或活動給出的指示);
  • 統一領導原則(例如針對一組活動只能有一個計劃或一個領導人,以及相同的目標);
  • 組織的總體目標優先於個人目標;
  • 支付合理的薪酬;
  • 資源的優化使用;
  • 暢通的溝通渠道;
  • 在正確的時間讓正確的人使用正確的材料做正確的事情;
  • 公正、平等地對待所有員工;
  • 明確工作崗位的安全職責;
  • 確保員工安全;
  • 允許任何員工參與計劃和實施;
  • 保持員工士氣。

組織將這些管理要素的績效分派到選定的員工身上。這些員工可能在不同的組織層級上執行上述職能。例如,組織的層級結構有平級和上下級的關係。從基層到高層,這些管理層級關係多種多樣。分配到各個層級的職責、終責和職權表明了各個層級的員工在組織結構內執行上述職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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