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人之標準:態度重要還是能力重要?

在面試選人的時候,要注意這樣幾個概念:工作經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績效。

這五個概念區分清楚了,才能正確的選人。

工作經歷:很多人都只是有工作經歷,就是經歷了什麼。這類人在寫簡歷和做自我介紹的時候,都是這樣的講自己在哪裏,做過什麼。而不會發掘工作背後的內容。

工作經驗:工作經驗是基於實踐後的反思與體驗。顯然,經驗的前提是有經歷,有實踐,但是有了經歷,是否就可以成爲經驗呢?顯然不是,如果一個人只是盲目的做事,而不去思考,不去提升自己的解決問題的能力,那麼你依然沒有獲得經驗與洞見。經驗並不依賴於經歷的長短,經驗更需要的是你工作後的反思。

所以在面試的時候,要有意識的問他對工作的體會和感受,其實質就是看他是否有深刻的思考與感知,是否將自己的工作經歷演化升級到了經驗層面。

工作能力:工作能力是做好這件事的技能,知識儲備,相關工具的熟練程度,資源等。就是能否勝任這個工作崗位。

工作態度:工作態度是是否積極主動,富有責任心,分享,團隊意識,協助意識,這是性格層面的東西,一旦養成,很難改變。

工作績效:工作績效就是最終的結果。很多外貿業務員或者速賣通亞馬遜的運營講,之前做過什麼,但是就是沒有業績和績效。

那麼,這些概念之間是一個什麼關係呢?

工作態度是基礎,是必要條件,是做好任何一件事情的基礎。

工作經歷是經驗形成的基礎,重點是看工作經驗而不是工作經歷,工作經驗的長短而不是工作經歷的長短。

工作能力是在工作經驗基礎上形成的,是在實踐中形成的。

工作績效是在前面幾項基礎上形成的。

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工作能力


態度,簡單的說就是“想幹”,是養成的性格,想幹的最高境界就是“自己灰飛煙滅都要幹”。

能力,簡單 的說就是“能幹”,是後天習得的技能,包括做成這件事的知識儲備,是否有多年的經驗,是否有相關的資源等。能幹的最高境界就是“把對手幹到灰飛煙滅”。

一個人的態度,比如是否是一個積極的人,是很難改變的,改變態度的難度要大於改變能力。

態度決定一切,對於企業老闆來說,要僱傭態度好的人,培養他們的能力。

根據能力與態度四象限法則,我們可以分爲四種情形:


第一,態度好,能力強的員工。這種人要破格使用,但也要看這種人的增長潛能。要給出超出他期待的破格條件,留住這樣的人才。

第二,態度好,能力弱的員工。這種人要培養。這種員工是價值被低估的潛力股。企業老闆要請他們上車,給他們提供充分的培訓,實戰的練習,施展的機會,他們就有可能成爲公司真正的骨幹。

第三,態度差,能力強的員工。這種人要限制使用。這樣的員工不能放在覈心的管理崗位上,對他要有明確的考覈指標,更多的監督機制。

第四,態度差,能力差的員工。這種人堅決不用。這樣人進來會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湯,劣幣驅逐良幣,招聘這樣的人,就是飲鴆止渴。

人才招進來後,就要通過績效來驗證。驗證的結果又有四種:

第一種,很努力,績效好。這樣的人是適合做銷售的人才。

第二種,很努力,績效差。這樣的人要培養,是可塑之才,出業績是遲早的事情。

第三種,不努力,績效好。這樣的人如果拋出機遇性因素,那麼是屬於天才。要謹慎使用,因爲對於銷售崗位來說,沒有不通過努力就可以輕鬆出業績的事情。

第四種,不努力,績效差。這樣的人,通過實際驗證,不適合做銷售崗。建議轉行。做其他的安逸的工作。不適合做挑戰性,激情滿滿的銷售工作。



總之,世上沒有完美無缺的人與事,美女的頭,魚的身體,或者魚的頭,美女的身體,你選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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