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少年啦飛馳》

年少很短,可大家卻忙着長大。

1

2007年,我十一歲。

那一年,我住在一個無人問津的小鎮,這裏交通閉塞,信息不暢。人與人交流還需要用語言,報亭還很多,遊戲廳也鱗次櫛比。

那一年,我上初一,有幾個不錯的朋友,最好的哥們兒叫二胖。他人如其名,又二又胖。

那一年,和所有班級一樣,我們班也有一個班花,她叫張蘭蘭。大家都很喜歡她,可是那時因爲男生普遍幼稚的緣故,所以大家只好用捉弄她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愛意。可我不喜歡張蘭蘭,我覺得所有男生裏只有我不喜歡她。因爲她太漂亮了,太高傲了,表面上看我們班的男生天天捉弄她,但其實我能看得出,是男生被她當玩具耍。

那一年,我喜歡我們班的李若,張蘭蘭的好閨蜜,這事當然我也沒跟任何人說,我也依然和二胖他們下課會捉弄張蘭蘭。這樣做是因爲我怕,我怕李若知道我喜歡她。至於爲什麼我怕,大概是那時覺得萬一讓她知道會很麻煩,而且,萬一她不喜歡我會更麻煩。

那樣,我就失去了若無其事又肆無忌憚的看她的自由。

2

在初一下半學期的時候,我擁有了我人生當中第一個mp3,而且還是牌子貨,日本索尼的。那是我的舅舅作爲生日禮物送給我的,我愛不釋手。

因爲那個mp3,我第一次進了網吧。因爲不會玩,便給了旁邊一個看黃片的哥們一塊錢讓他幫我下載歌曲。那天我下了很多伍佰的歌曲,任賢齊的,張學友的,還有張洪量的。

從那時候起我的生活就開始豐富多采起來,豐富多彩這個詞並不是希望你的人生有多麼絢爛,而是說,只要擁有你喜歡的,一切都是好的。當時我喜歡聽伍佰大哥的歌曲,尤其是《淚橋》和《突然的自我》。每天早起洗漱時我都會戴着耳機聽《突然的自我》,我的牙齦經常被牙刷搗出血,因爲有時候聽着聽着我就突然的自我起來。伍佰的那首《淚橋》是最難唱的,尤其是當中的一段:“竟也落花一樣飄落下來”,我唱了千百遍,卻一次也唱不出那種感覺。我覺得伍佰大哥在錄《突然的自我時》一定吃的很飽,在錄《淚橋》時,肯定連飯都沒有吃。

當時我還很喜歡看影碟,我走在三一街,繞過文化路,在新華書店附近買幾個盜版光碟。我不喜歡看什麼抗日神劇,還有什麼言情電影武俠大片。我喜歡看外國片,94年是電影之春,我看了《阿甘正傳》《低俗小說》《這個殺手不太冷》《肖申克的救贖》,那時它還叫做刺激1995。我還喜歡看王家衛的電影,《2046》《重慶森林》《阿飛正傳》。關於爲什麼那麼早就喜歡看王家衛的電影,我想的很單純:因爲片子很黃,裏面的女人很多很漂亮。

3

聽情歌的唯一好處就是可以讓自己滿足戀愛的幻想,初一我坐在第四排,前面斜對角就是張蘭蘭,大家都說我找了一個好位置,我不置可否。其實我更喜歡扭過頭看我後面的李若。當時的我是以一個普通朋友的姿態和李若對話,我和她談論伍佰,談論《這個殺手不太冷》,她說這是她最喜歡看的電影,沒有之一。李若當時的偶像是小虎隊,李若當時很喜歡小虎隊,就像現在的女生喜歡tfboys一樣。我認爲在小虎隊裏吳奇隆最帥最有魅力,可李若認爲蘇有朋很可愛所以他纔是最有魅力的。我們爲此爭論了很久,但到最後我還是決定妥協,因爲我無法向李若表述在我心裏伍佰最帥的思想。

我問李若:“你覺得最近很火的×××唱的怎樣?”

“不好啊!唱的亂七八糟的,一點味道也沒有。”

“真不知道說那些歌曲好聽的是怎麼想的。”說到這裏李若用筆嘟了一下嘴,那模樣真可愛。更令我興奮的是她說的這句話,這就表明我和李若有相同的共識——我們都不喜歡現在的流行歌曲。

4

當年小鎮上有幾家類似賭博的遊戲店,柏青哥和大轉盤,老虎機也有,後來嚴打了幾回就隱蔽了下來。我和二胖喜歡去玩柏青哥,這種日本鬼子的遊戲玩起來很令人上癮,只要讓三個圖案一樣,就有大把大把的金幣流出。

後來因爲遊戲廳太費錢,我們逐漸了放棄這項事業。我和二胖開始迷上了遊戲卡帶,我們買了很多卡帶,魂鬥羅,超級瑪麗,赤色要塞等等。這些卡帶令我們玩的不亦樂乎,後來二胖不知從哪裏搞到了魂鬥羅的祕籍,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立馬從三條命變爲30條命。我們靠着這六十條命,勇往直前的打到了第九關,打敗了最終boss,坐上了飛機。

有一次我在二胖家玩魂鬥羅,我們打到了第四關,那時我們還不知道baba掛,我興奮的想馬上就能玩傳說中的冰雪魂鬥羅了,可這時掌握主機的二胖突然摁下暫停鍵問我:

“大燁。你是不是也喜歡張蘭蘭?”

我頭也沒扭的說:“怎麼可能。”

“那就好,少了一個競爭對手。”

我在心裏冷笑,追張蘭蘭的人不計其數,二胖插幾個隊都排不到前頭。

過了一會二胖又問:“那大燁,你喜歡的是誰呀?”

“我告訴你你能保密嗎?”

“當然能,咱倆誰跟誰,這麼鐵的哥們。”

“那好,我告訴你,其實我喜歡的是咱班的李若。”

二胖理所當然的吃了一驚,其實當時我內心的想法是不希望二胖保密,甚至最好能泄密給李若。因爲這樣做,就相當於變相的對李若表白。

可後來等了又等,盼了又盼,李若還是和平常一樣。看來二胖是個誠實的孩子,他是個好哥們,但不是個知心人。

5

隆冬來臨的時候,小鎮冰天雪地,我很自然的穿上了老棉褲。那時冬天露腳脖子突然開始流行起來,我和二胖一起去上學,他就穿了一個牛仔褲,褲腳褊一半,露出瑟瑟發抖的踝關節。我說:

“二胖你傻逼啊!大冬天穿個牛仔褲還露腳脖子。”

“你懂啥?這叫時尚,叫fashion。”

那天我和露腳脖子的二胖走在去學校的路上,之所以特別提到這一天,因爲那天特別冷,冷到街上到處都成了溜冰場。但那天我的心卻特別的火熱,我和二胖路過五一橋時碰到了李若和張蘭蘭。當時我很激動,我們互相打了招呼,然後張蘭蘭突然問我和大胖下坡太陡,能拉着她們過橋嗎?

我們當然恭敬不如從命,當時張蘭蘭的手伸向了我,我猶豫了一下子,看着二胖。二胖心領神會,跑了過來伸出了他的鹹豬手。

那天我和二胖如願以償的拉着各自心愛姑娘的手,我第一次牽李若的手,雖然名不正言不順,但是我能感受得到心跳快了182邁。路上張蘭蘭和我們有說有笑的談了一路,開朗的李若卻只能跟着附和,原來當美女的閨蜜是那麼的沒意思。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一種想要保護李若的衝動,我拉緊了她的手,對她說:

“小心點,路太滑。”

“嗯。”李若臉紅的回答,當時我看她的臉覺得夕陽的美也不過如此。

我們大約就走了三分鐘的路程,可就這三分鐘我的手已經溫熱的彷彿電熱毯子。那天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或者說溜冰溜在路上,雪花飄飄灑灑,放眼望去這個世界竟然如此美麗,我情不自禁的哼出了伍佰大哥的《淚橋》:

“甜美鏡頭,竟也落花一樣飄落下來。”

我忽然發覺我這次竟然唱得如此順暢,那聲'竟也'彷彿陶醉的吸了大麻似的。原來只有在喜歡一個人時,才能唱的出淚橋。

6

我上初三的時候是在08年,08年的時候,發生了很多大事:全球金融風暴暫時沒有波及小鎮,白菜價依然是白菜價。512汶川大地震突然來臨,震的滿目瘡痍,舉國震驚。當時的我呆呆的坐在躺椅上看着電視,挖掘機呼啦呼啦的作業,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就這樣被鏟走了。然後緊接着就是北京奧運會成功舉辦,成功轉移了人們的視線。那幾天正值暑假,各個頻道沒日沒夜的轉播,大人們都熱血沸騰,但小孩子們卻埋怨搶了他們的動畫頻道。

人們都說這一年是一個巨大的轉折點,老人們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語文老師說欲揚先抑,你看汶川地震剛過北京奧運會就來了。但不管談論什麼,大家那年總是興致勃勃。可我並沒有怎麼感覺得到,領居家還是養着一頭毛驢,並且沒有產仔,門下的冰棍依然賣一毛一根,香甜可口。總之,在我看來,生活依然是生活。

但一切都是我想的太單純,什麼都在變,你沒有感覺到是因爲你還在徘徊,但並不意味着就沒有波及你。二胖再也不買卡帶了,他開始頻繁出入網吧,玩一種叫做《穿越火線》的遊戲。我說二胖咱們去打魂鬥羅吧?!二胖回答我:

“玩那個幹啥?太過時了,早就沒人玩兒了。”他及拉着拖鞋在網吧,左手很熟練的敲着鍵盤還彆着一根菸,那一刻我覺得二胖突然很陌生。我在小鎮新開的網吧呆了不到半個小時,實在受不了那種煙氣,就跟二胖告了個別說:“二胖,我先走了。”

二胖頭也沒擡的嗯了一聲,然後我就出去了。

後來二胖把所有的卡帶都給了我,我知道了魂鬥羅baba掛,卻再也沒有打到過第五關的冰雪關。看來那個漫天雪地的場景是不會再來了。

變化的還有張蘭蘭,她曾經是個好學生,但曾經我也看得出,她從來就不想學什麼習。不知從何時起,張蘭蘭就很少來上課。有人說她成了那個,而說她成了那個的就是曾經追她追的最狠的那個。有一次我碰巧在五一橋上見到了張蘭蘭,她和許多社會青年有說有笑的走在一起。秋天到了,她穿着當時很時髦的露臍裝,肚臍上鑲着一顆耳釘似的東西,她碰見我時沒有和我打招呼,更別說要我牽她的手了。張蘭蘭當時和那幾個男人勾肩搭揹走着,她笑得很燦爛,我卻突然想嘔。

7

他們都變了,他們在做對少年時代做最後一次的告白。我突然開始有些害怕,我怕自己也會成爲他們那樣,成爲一個流氓,成爲一個像二胖那樣的網癮少年。但我最害怕的還是李若,我怕她也會改變,變成一個美麗的人,高傲的行走在人羣當中,頭髮金黃,眼神嫵媚,像個成熟的女人。所以後來長大時我才明白,我只是喜歡她,而不是愛她。我喜歡的是她那時候的單純,但愛卻是包容她的一切。

有一天週末,我突然接到了李若的電話。那時我對李若爲什麼打給我電話並不納悶,納悶的是李若怎麼會知道我家的電話呢?

可這一切都不是重點,重要的是,電話裏,李若說她要走了。

我說:“去哪裏啊?去幾天?”

“嗯…不是幾天,是好幾年。”

我的心一咯噔?內心有千百個話想要說,但那時的我卻只是傻傻的回答了一個“喔”。時間又沉默了一會,李若問我:

“明天你有空嗎?我們去玩半天,下午我就要走了。”

“有空啊!好,好,好。”我心亂如麻的回答。這個時候的我應該煽情,應該挽留,最少也該說幾句送別的話語。可我只是回答,只是重複,竟然還假裝高興。我與內心深處那顆火熱的心背離了千馳,可我也知道,那時候的不知所措卻是最真切的我,依然沒有改變的我。

掛了電話後那一天我勸自己:她走了,這是好事,我喜歡的人將去往更好的地方,我應該祝福,而不是抱怨。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我鼓足精神起牀,刷牙,洗臉,甚至颳了人生當中第一撮似有似無的鬍子。那天是我最快樂的日子,卻也是最後一刻。我去李若家找她,她父母不在。我帶李若去玩了柏青哥,坐在五一橋上吃一毛的冰棒。我買了五根,她三根,我兩根。在那裏,黃昏下的夕陽分外美麗,我對李若說了這一生當中對她的唯一一句情話,我說:

“以後你回鎮上想吃冰棍就來找我。”

“嗯,好。”

她歡樂的和我拍手擊掌,吃完冰棍後我讓她坐到我的鳳凰車的後座上,出發時我問她:

“怎樣?墊子穩嗎?”

“嗯,穩,你騎吧!”

“那我要騎了啊!”我說完就邁開力氣使勁蹬自行車,在氣喘吁吁的蹬了五六分鐘後,我們迎來了一個下坡路,男生嘛!總愛炫耀自己。我開始雙手丟把,車速驟然加快,李若也很配合的在後面尖角大喊。我這時纔想起自己還在兜裏揣了一個低音炮,於是迅速嗯了一下,低音炮沉悶了一聲,伍佰大哥走了出來:

聽見你說 朝陽起又落

晴雨難測 道路是腳步多

我已習慣 你突然間的自我

揮揮灑灑 將自然看通透

我們在這一句上合上了拍,彼此大聲唱到“那就不要留 ,時光一過不再有, 你遠眺的天空 ,掛更多的彩虹......”誰實話,我很欣慰李若也知道這首歌,不像張蘭蘭,整天聽什麼葬禮什麼玫瑰什麼愛你,還一直說我們俗。聽歌是一種興趣,又不是一種攀比。

我們玩了整整一個下午,那一刻我終於懂了什麼叫做“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我送李若去車站,鳳凰牌自行車枝椏枝椏的推着,我在車把的左邊,李若的手在車把右邊。我心跳不止,但最後也沒再牽她的手,到了汽車站,我看到她的父母已經在等她。

我說:“要走了啊。”

“嗯。”她低着頭回答。

“以後會回來嗎?”

“應該會吧。”

“嗯。”

“嗯。”

就這,沒了。我和李若之間最後的對話一共就六句,沒有停頓沒有煽情。我看到李若上了那輛開往城市的班車,她在上車時晃動了一下馬尾,從此這抹馬尾在我心頭留下了永遠的痕跡。車門咿呀關上,然後離我遠去。

她去了城市,去了另一個家,到了另一個地方,擁有了另外一種生活。

她走之後,我千百遍的哼唱那首淚橋,卻再也無法唱出那時的感覺。

李若,若是什麼意思呢?是若無其事的若,是若即若離的若,是若有所思的若。可所有的若只是個虛詞,是假的,是夢幻,是不屬於我的。

8

李若走後,我的世界一下子清靜了下來,但是別人沒有,這個世界也沒有。而且更加奇怪的是這個世界開始大踏步的向前:智能機開始流行起來,買不起iPhone的就買酷派中興,按鍵機開始慢慢過時,諾基亞摩托羅拉越來越被人遺忘,我能感受得到它最終將要消亡。可我的手裏依然還是拿着我那款諾基亞1100,它的屏幕依然是黑白色的,手機裏只有兩個遊戲,貪吃蛇和綵球滑梯。我的貪吃蛇能繞整個地圖一半,綵球滑梯能滑倒5000多分,可這一切都沒人看了。

小霸王也沒人玩了,遊戲廳開始紛紛倒閉。自行車也開始被人遺忘,大家都開始換上了建設牌輕騎,有的暴力的,就騎一個125的雅馬哈。可我依然騎着那輛鳳凰牌的大高梁,說實話,我不喜歡速度,因爲那樣就意味着拋棄了風景。我騎行在三一街,這裏依然如以往那樣陳舊,但是我聽說有人準備把這個街名換掉,因爲大家覺得三一街太沒味,不如叫三億街。

跟着變的還有歌曲,伍佰,張震嶽,李宗盛,任賢齊早就遺忘的不知所以,甚至風頭正盛的周杰倫也沉寂了下來。其實這一切都是早有預謀的,就比如說08年阿杜患上憂鬱症隱退,其實從那時候起,整個老一代歌壇就都患上了憂鬱症。他們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網絡紅曲:熱情奔放,開朗向上,符合大時代的要求。這個世界變得太快,遺忘的太快,尤其是歌壇。有一次我問一個哥們知道迪克牛仔不?結果那哥們兒想了想說:知道!這倆人挺火的。

大家都說,一個巨大的變革時代即將來臨。我看不出來會有什麼改變,而且也不願去想。有一天我站在小鎮的最高處,這裏還和以前一樣,什麼都沒有變。可人們都說,這一切只是暫時的,馬上這裏就會繁華成大都市。大家都這樣興奮的憧憬着,我不知道大家爲什麼都喜歡城市,就像大家都不知道爲什麼我還喜歡伍佰張震嶽李宗盛任賢齊一樣。這個時代即將迎來巨大的變化,可惜,跟我無關。

我決定騎上我的大高梁四處走走。2010年,那一年我15歲,流行歌手是徐良汪蘇倫六哲,北京奧運會的餘熱還沒有散盡,汶川大地震也沒有阻止民衆的熱情。那一天我騎車走在路上,街頭上播放的是《愛情買賣》和《最炫民族風》,關東煮賣得正旺,街上到處都是盜版的耐克阿瑪尼。大家都興致高昂,無暇顧及一個不知爲何失落的少年。在那一刻,我猛然覺得這一切都跟我無關,我背離了整個世界,或者說整個世界拋棄了我。我走過文化路,賣盜版光碟的攤子不見了,這時我纔想起互聯網已經普及到家家戶戶。我的大高梁指引我飛馳,我和它越飛越遠,逐漸飛離三一街,飛離文化路,飛離小鎮,飛離人羣,像少年啦一樣的飛馳。我雙手丟把,飛馳在五一橋上像飛馳在草原。我停下車來從兜裏拿出mp3,插上耳機。幾乎只是一瞬間,這個喧鬧的世界就此讓我隔離,平靜的恍若混沌一開始,原來到最後最安全的地方還是音樂。mp3很懂我,我聽到耳機裏傳出伍佰沙啞的聲音,他一定是向我唱的,至少在那一刻我是這樣認爲。我開始陶醉其中,如鯁在喉,最後熱淚盈眶。這一切情緒是因爲我真真切切的聽到伍佰大哥在向我呼喊,並且只有一次,此後再無這種思緒:

“就像站在烈日驕陽大橋上”

“眼淚狂奔滴落在我的臉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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