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文參考了PMBOK6及IT項目管理第6版的相關內容.
2.本文采用的翻譯:
project -> 項目
program->項目集
portfolio ->項目組合
operation -> 運營
OPM(Organiz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 組織項目管理
爲了使項目符合組織的戰略業務目標,對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進行系統化管理,可以應用組織級項目管理.
組織項目管理是指爲實現戰略目標而整合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管理與組織驅動因素的框架。
組織項目管理旨在確保組織開展正確的項目併合適地分配關鍵資源,其有助於確保組織的各個層級都瞭解組織的戰略願景、支持願景的舉措、目標以及可交付成果。下圖展示了戰略、項目組合、項目集、項目和運營相互作用的組織環境。
下面是對於項目,項目集,項目組合以及運營的比較:
下面進行舉例說明:
一家匿名的汽車公司生產不同類型的汽車。一種特定類型的汽車的設計和製造將稱爲項目集,而引擎蓋,面板或發動機等零件將被稱爲項目。所有零件(項目)的集成將構成完整的汽車(項目集),如下左圖所示.
同樣還是這家汽車公司,不可能只賣一款產品,那麼不同汽車的獨特設計將代表項目組合,而汽車的設計通常將代表項目集,如上右圖所示.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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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創建一個或多個可交付成果的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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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集是較大的計劃,分爲多個較小的項目和子計劃,然後進行集中協調。項目集中的項目相互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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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合是工作(項目,項目集或子項目組合)的集合,是從組織角度計劃和管理項目的一種方式。這些項目可能相關,也可能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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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