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華爲身上學到的項目管理經驗 -- 需求篇

記錄這三年,關於項目管理上的一些心得體會 – 需求篇

對於需求,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角色、理解拆分成三個過程:

不同的角色、產出不同

簡單來說就是:

需求分析原始需求
需求拆分爲系統需求
需求實現爲功能需求

**

需求分析

**:
將客戶需求 輸出成 需求描述。
需求經理需要把 用戶需求(User Story) 轉換成 客戶能夠接受的 初始需求 IR(Initial Requirement)
對於用戶來說,我只管提 我的原始需求是什麼
需求經理要記錄 用戶的IR 並在輸出件中標記明確 這幾個點是 用戶原始需求

需求拆分

有了初始需求(IR) 後,SE 就需要將 初始需求,結合自身對系統整體架構的理解,拆分成 SR(System Requirement)
意思就是說:爲了滿足 客戶的原始需求 (IR),SE 需要把 IR 進行拆分,結合自身對系統整體架構的理解,拆分爲系統所需要支持的幾個大的功能點,逐一諾列

需求實現

有了 SR後,需求經理SE,根據客戶需求,再結合自身系統特點,對SR 進行進一步拆分和細化,此時,對 SE就提出了較高的要求:SE需要根據 IR 和 SR ,場景化考慮每一個情況,並做詳盡的 AR (Allocation Requirement)輸出
此時輸出的內容就是:
要麼充分結合系統已有功能 明確指出哪里哪里 哪個功能的什麼場景下,後端接口做擴充、前端功能做擴展
要麼充分考慮用戶所需內容需求,結合自己系統功能,指出,什麼什麼場景下,調用什麼什麼接口,然後成功的時候幹嘛幹嘛 失敗的時候幹嘛幹嘛

上述三個步驟,大概輸出件長成這樣(華爲內部資料,無法附件形式分享,見諒)
這裏寫圖片描述

當然,上述這一套是華爲的輸出件和流程、我們也可以根據項目的特性不同,單獨輸出《需求功能點》、《需求規格說明書》、《原型圖》,這些總結留到後面再單獨總結闡述


需求變更的管理與執行

當需求存在變更的情況下,正常情況下,華爲的執行順序是這樣的(華爲內部稱之爲 CR(Change Requirement) ):
1、交付經理 和 售前,根據客戶需求,初擬《需求變更確認表》

2、然後和客戶確認,表中內容是否就是客戶想變更的內容

3、確認後,將表內容發回,由SE 評定工作量(其實就是白花花的銀子)

4、評定完成後,將 工作量更新進入《需求變更確認表》內,和客戶進行確認 和 簽字

5、當客戶側的 CR完成後,SE將 最新變更內容 更新進入 需求表,進入迭代

(內部附件,無法分享出來)


需求細節點輸出件

我們都知道,需求的最後澄清,不能光靠 上述的《UserStory 列表》,很多項目最後的需求澄清,是靠 傳統的 SRS文檔(Software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它起到的作用是:申明清楚,有哪些硬件、哪些功能、性能要求是什麼、輸入輸出、接口需求、警示信息、保密安全、數據與數據庫、文檔和法規的要求等等

而在和華爲打交道的這段期間, 我接觸到的新的東西:FRS(Function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
它其實就是 我們傳統意義上的 :《詳細設計文檔》
更多的更加細緻的邊界限制、描述原始需求、展示對應UI圖或原型圖、實現邏輯,是靠FRS 來限制的,而研發除了在項目啓項之初,充分吸收 User Story以外,更多的是通過 FRS 來查看 整體SE規劃的實現思路是什麼,調用什麼接口,滿足什麼邊界值等等

當然,更高級的項目中,原型圖內,還會附帶 整體系統的邏輯跳轉地圖(進入系統長什麼樣、點擊這個按鈕彈什麼、點擊這個進入哪個頁面),清晰的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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