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綴言||七十老翁何所求

文/書山花開

王維《夷門歌》“向風刎頸送公子,七十老翁何所求”,寫隱者義士侯嬴獻策救趙後,慷慨捐軀。

在《萬曆十五年》中,思想家李贄在獄中自殺,也說了這樣的話:

吳宓,1894生,1967年其爲73歲。《吳宓日記續編》(第8冊),爲了防止吳宓自殺,以“歸罪家人”進行威脅,並勒令寫下字據保證。所以,吳宓就不能像李贄那樣從容就死,慷慨地說“七十老翁何所求”。

寫交代材料、受訓,守糞池、搞清衛等,成其日課。掃地,本是小事,但對一個體弱的七十多歲老人而言,也非易事。掃地多,難免磨破指皮,傷口流血,觸物皆痛,但又不能不繼續執帚掃地,所以必爲“惟憂現今”的憂懼之事。

這段日記,如果看成是小說,別有一種趣味。看其以簡潔的文言敘述事情,似乎一件很神聖的事件,隆重交代,又用“戒備”“防守”“接續駐守”“注視”等帶有軍事術語色彩的詞彙,顯得嚴肅而重大。結尾“亦無異事出現雲”,可以看出作爲駐守看視者的心,由長久的緊張惶懼,而到最後的職守已了、警報解除、終於無事的釋然寬然。

陸游“利慾驅人萬火牛”,其實飢餓也是這樣的,所以陶淵明說“飢來驅我去,不知竟何之”。這則日記很有意思,“疑是早餐時”,趕着去食堂打飯,結果吃了個閉門羹,知是錯了,還早着呢!誰知,途中遇到另一個像他這樣的“疑是早餐時”者,相攜同往,叩窗,才知“米尚未下鍋也”。懷慚而歸,耿耿不寐,大有陶淵明“披褐守長夜,晨雞不肯鳴”之狀。

這則日記,以旁觀者寫所見所聞,寫出彼時對待所謂的“保皇分子”的態度與言行。聲色俱厲,罵以“他罵的”,並批頰有聲,又肆無忌憚,廣播言“若遲到,格殺勿論”雲,較封建時代的皇帝更具“生殺予奪”的權力,營造出一種恐怖氛圍,使具有同樣遭遇的作者竭力躲避,並“爲之膽戰心驚”矣。

如果上一則多“聞”而隱約得之,而這則日記,對同類人的“懲罰”則歷歷可見。 叱罵、打臉、擊頭,罰跪階前且“拱舉雙手”,當衆施暴,肆無忌憚。

鬥爭大會時,親身感受,且頻被“侮弄”,而施暴者,居然還是一些“兒童”。剛開始時(見《吳宓日記續編》第八冊,p8),看到一些串連的孩子,他不明白這樣“幼稚之人物”有什麼用呢?想必至此必有感悟。見下面的圖片:

吳宓覺得自己死得太遲了,這一年(1967年)過得最爲“悲悽”,只希望能夠“速死”。當自己的作品,尤其是用生命書寫的“日記”被交之後,則“我的生命,我的感情,我的靈魂,都已消滅了”,現在活着也是“破機器”,若行屍走肉,“忍受着寒冷與勞苦,接受着譴責與懲罰”,“有愧而無益也”。讀後,令人悽然。

以前讀杜甫《茅屋爲秋風所破歌》“南村羣童欺我老無力,忍能對面爲盜賊。公然抱茅入竹去,脣焦口燥呼不得,歸來倚杖自嘆息”,不曾有深刻的體會,現在看到這段日記時,纔想起杜甫的遭遇,那種莫可名狀的無奈與痛苦,可以想見矣!杜甫只能“自嘆息”,吳宓因爲上面有命對待兒童的侮辱,只能忍受不能還擊,所以即便“憤甚”,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儘管身心疲憊,備受勞動和侮辱的折磨,生意闌珊,猶不忘記錄桃李盛開,春色正濃,是文人的積習,還是因爲“八三一”的倒臺而給作者帶來一絲新的希望呢?於是不免關注桃李,寄託心聲。

黛玉焚稿等情節,或謂乃高鶚續作,未若曹雪芹之才而“續貂”,而吳宓“嘆觀止”,實在是讀書中照見了“我”之處境,因此感覺到其“極慘”而“不忍重讀”。

《紅巖》作者的遭遇,是一典型的“文字獄”,日記作者置身危地猶不忘秉筆直書,道其“誠冤矣”,“直在其中矣”,實在難能可貴。

以爲是古硯,面告原主取去,而實是麻將牌之“破四舊”查抄物,或大責其犯政治上甚大錯誤,或既往不咎“勿宣於外”,或謂“此事極小”“應勿憂懼”,同是一事而因立場不同、關係有別而具不同的態度或做法,躍然紙上,而處多事之秋,作者則筆之於書,毫無隱諱,亦可見其天真與實在也。

“八三一”倒而復起,兩派鬥爭激烈,趨於白熱化與公開化。像電視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顧家連着外面朝局那樣,小組的一室與外面的大氣候,密切相連,“心跳,欲嘔,且若暈眩”的生理反應,或也即是心理感受的表徵。

敘寫兩派鬥爭之場面,氣勢恢宏。欲用救火車重演“水淹七軍”之故事,而終於失敗,車爲所砸毀,門也壞頹,結局可知。

“汝之錢太多,應即打死汝”,一壞雞蛋之微,出口動輒打殺,而理由尤其可笑,作者不禁感嘆若此輩操生殺權“則我輩危矣”,殷鑑在前,惕然有思。

因以雞蛋餵雞爲浪費,少年曰“打死汝”,而“往取開水”,約十二三歲少女也說“打死你”,難道“打死你”是問候語,或竟成口頭禪,“人心惟危”的老話,來概括世道人心,也許很合適。

兩個十一二歲的小孩子,“平日恆共嬉戲,相親而無仇怨”,因玩槍,一個把另一個打死了。所以那些把“打死你”掛在口的孩子,有意無意間,真的把對方“打死”了,也不算稀奇。這從一個側面,寫出那個時代里人們的“生存狀況”,尤其是孩子的“問題”,更爲突出。

吳宓成爲主要批判對象的理由是,犧牲他一個幸福許多位。說盡管“事實錯誤”,但只有他好好改造就行,這些勸勉並斥責吳宓的人,抱着免禍的心理,看上去言之鑿鑿,其實很是“狡猾”。

一旦被評爲批判對象,且屬於“敵我矛盾”,吳宓最可憂懼的是會不會受到暴力傷害。諸人紛紛出主意,如何不被人想起,如何在受鬥爭中恭順以不激起衆怒。看上去,這都是好心,但無一不增加吳宓的憂懼。

“本無罪”而不得不做“典型”,實在是有意思的一種思維和理由。吳宓的應對之道,也結合着衆人所提的建議,“儲蓄錢財”是因爲被批判後,勢必降級,工資等大爲減少,生活費總是不能少的。一方也許是磨刀霍霍,另一面則開始準備被批鬥,迎頭而“戰”,面上妥協,迎合大局的需要,“精神不屈”,不可辱沒斯文。

代表領導“蓋棺定論”式的發言,將原先諸人所言如何應對的種種措施,歸於無效,越是想韜光養晦,不爲人知,以避其鋒芒,越是“脫離羣衆”“自以爲是”,“頑固、倨傲、孤獨”之人,“何以得生”呢?“生”的問題,確確實實地擺在吳宓的眼前,“山雨欲來風滿樓”,一番言論,或終將帶來慘烈的批鬥。

詳敘過程,記錄所遭遇到的帶有示衆色彩的責打、辱罵及公佈罪狀等細節,尤其強調“自1904年冬夜,爲祖母痛打一次之後,一生未受鞭笞如今日者矣”,最爲屈辱,哀哀無告。

三天後“陪鬥”。“紅衛兵一羣,從後猛挾、拉、掀、推,且以拳及鞭打擊宓一再倒地爬起。彼等奪宓手中草帽擲遠處;其他人之草帽一二,亦皆踐踏破毀”,是具體情形,打擊手段多樣,但較上一次爲輕。

散會時的場景。“紅衛兵多人,立即挾、拉、推、排宓踉蹌出會堂,下階,跌倒在馬路上之雨水潦中”紅衛兵大怒,驟以皮鞭猛擊宓背多次,皆中右背與右肩”,“宓急逃,彼追及,最後在宓右股之外側,用力着一鞭,乃退止宓痛極,悽然急行”“驚魂甫定,視表則正11:30a.m.耳!”施暴者悍然不顧,無復人性,“戴罪”的老人惶懼慌亂,痛苦無奈,像電視劇一般,歷歷可見。

尤其可笑的,像黑色幽默那樣,事後吳宓知道這次批鬥大會他“本不需參加到會”,就稀裏糊塗地去了,結果被打。下面的圖片有交代:

根編輯者說明“1968年7月以後,作者以西師春雷戰鬥隊所派的專政管理員隨時檢查其日記,每日所記遂止於當日之經歷,而不涉及個人思想感情;有些事則另書於零星紙片,置於別處。今即按紙片所書時間編入是日日記,而以不同字體加以區別”(1968年七月八日日記後的註釋)。該則日記就寫出了檢查者對吳宓日記內容的不滿。按照對方的認知,吳宓所寫日記內容應該呈現如何改造自我並由此得以“新生”的經過,誰知他所寫竟然是“種種瑣事”。“何爲者?”此一問最引人深思。吳宓以生命寫日記,難道是爲了向當權者獻媚而獲得庇佑嗎?但可以想見的事情是,他此後所寫的日記,就有了不同的目的和意義,也就是他不得不考慮他所寫的內容首先需要“檢查”通過,至於如何才能躲過檢查者的耳目,像司馬遷寫的《史記》“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那樣,僥倖使其“垂於後世”,則應有更大的勇氣和更多的智慧。

對他進行思想管制和思想改造,所以連他寫的日記也需要提交“隨時查閱”,於是吳宓就開闢專欄,簡記數條,“以供謝君之所需求而已”。仗着強權欺壓的,內心膽怯,怕人記錄,流傳於後,所以必須“隨時查閱”,而“我有我法”,你所想要看到的,全部寫給你——“以供謝君之所需求而已”。

1968年,對吳宓而言,痛苦的旅程纔剛剛開始,“浩劫十年”“慘受無情打擊”,至於雖“耄”而“盲、跛”,乃至最後“含冤去世”。如果說侯嬴慷慨自刎爲的是堅守義氣,李贄的自殺是爲堅持學說,那麼,吳宓忍着不死(自然也不敢自殺),寧願備受折磨,也不放棄寫日記,爲的又是什麼呢?讀其留下的煌煌10冊《吳宓日記續編》(吳宓著吳學昭整理)後,想必就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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