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讀摘記《陶淵明集》||(065)《飲酒二十首》(其十四)

文/書山花開

❂原詩

故人賞我趣,挈壺相與至。班荊坐松下,數斟已復醉。

父老雜亂言,觴酌失行次。不覺知有我,安知物爲貴?

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

❂翻譯

【郭維森/包景誠《陶淵明集全譯》,p134】

老朋友們讚賞我的雅趣,提着酒壺紛紛來相會。

鋪好樹葉枝條坐在松樹下,喝上幾杯便開始微醉。

父老們七嘴八舌地談話,斟酒也不再按照上下的座位。

不覺得還有“我”的存在,哪還知道外物可貴。

追逐名利的人迷戀他熱衷的東西,不知道酒裏面纔有很深的意味。

【孟二冬《陶淵明集譯註》,p140】

老友賞識我志趣,相約攜酒到一起。荊柴鋪地松下坐,酒過數巡已酣醉。

父老相雜亂言語,行杯飲酒失次第。不覺世上有我在,身外之物何足貴?

神志恍惚在酒中,酒中自有深意味。

【謝先俊/王勳敏《陶淵明詩文選評》,p42】

老友深知我高趣,邀伴攜酒來相陪。松下攤草依次坐,數杯進肚早又醉。

你言我語鬧聲歡,我斟你酌行次違。暈暈糊糊不自知,哪知身外物可貴?

悠哉細細品酒香,其中本含深意味!

❂解釋

【郭維森/包景誠《陶淵明集全譯》,p134】

本章敘飲酒的無窮樂趣,從外在的不拘禮數,到內在的忘我忘物。

【孟二冬《陶淵明集譯註》,p140】

這首詩寫與友人暢飲,旨在表現飲酒之中物我皆忘、超然物外的樂趣

【謝先俊/王勳敏《陶淵明詩文選評》,p41】

作者寫與老友、鄉親同樂的山野情趣,借酒陶情的出世心情

【劉繼才《陶淵明詩文譯釋》,p118】

同是寫與友人飲酒的詩,這首和第九首(清展聞叩門)卻大異其趣:“一疑我乖,一賞我趣,一異調之飲,一同調之飲。”(黃文煥《陶詩析義》卷三)所以此詩旨在表現詩人在飲酒中物我皆忘的樂趣。“不覺知有我,安知物爲貴”,這種超然物外的思想,雖然不免有消極成分,但是較之世俗之輩唯知有我,汲汲於名利,卻要高尚得多。前四句正言與故人飲酒,後四句寫醉後之趣。最後二句是諷刺名利之徒不知酒中之深味。這首詩寫景狀物真切生動,文字簡潔流暢。松下景,醉中情,雖寥察數筆,便使人有身臨其境之感。

【《陶淵明詩文鑑賞辭典》,p114】

東晉以來,玄風大熾,一般文士都喜歡在詩文中說理。然而,他們的作品大多“平典似道德論”,頗遭後人皆議。唯有陶淵明卻因其詩理趣盎然,情味深雋,大得後人推崇。同樣是以詩說理,何以後世褒貶如此不同?其根本原因在於陶淵明與東晉士大夫們所追求的“理”各自不同,表達“理”的方式也各異。東晉士族文人言空蹈虛,侈談玄理,以此爲精神寄託,擷取老莊陳言爲篇,理贅於辭,自然不免“淡乎寡味”之譏。而陶淵明在經歷了幾仕幾隱的痛苦摸索之後,終於毅然歸隱田園,他在躬耕實踐中找到了人生的歸宿,在自然淳樸的田園生活中領悟了人生的真諦,得到精神上的滿足。儘管他也接受了老莊崇尚自然的思想影響,然而他所理解的“自然之理”是與儉樸而充實的田園生活緊密聯繫的,他所追求的“自然之理”,包蘊在淳樸篤實的田園生活中。情,曠而不虛;理,高而不玄——這正是上面所錄《飲酒》詩第十四首的一個顯著特點。

先說詩中的情。陶淵明在寧靜的鄉居生活中,或與鄰人“披草共來往”、“但道桑麻長”;或“漉我新熟酒,只雞招近局”;或“鄰曲時時來,抗言談在昔”……這一回,他邀請友人松下坐飲,而“故人賞我趣,壺相與至”。這兩句開門見山點出“飲酒”的情由。這個“賞”字用得精當。詩人招飲,其情自然不俗;故人“賞”此趣,其情亦雅。這個“賞”字精煉地寫出了賓主相得之情。而各自“挈壺”赴會,既見出鄉間獨有的古樸風情,又使人意會到來者都是一些淳厚質樸的人。陶淵明在《五柳先生傳》中自稱“性嗜酒,家貧不能常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故人“摯壺相與至”,正是深知淵明的境況和性情啊!這兩句雖不言情,而情意自出。

“班荊坐松下,數斟已復醉。父老雜亂言,觴酌失行次。”這四句寫松下飲酒的情景。沒有几案可憑,那有什麼關係?鋪荊於地,賓主圍坐,格外親切。沒有絲竹相伴,這也無甚要緊。聽那風吹松葉,不是更有清趣?圍坐的是“故人”,面對的是清景,此情此景怎不令人陶醉!酒不醉人,人自醉啊!所以“數斟已復醉”。既醉之後,更是隨意言笑,舉觴相酬,歡然自得。如同詩人筆下所寫的“清晨聞叩門,倒裳往自開”,“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一樣,在這幅松下坐飲的畫面中也洋溢着一股濃郁的情意。此情與世俗的利害無涉,故言其“曠”;此情又來自詩人淳樸的生活感受,故言其“不虛”。

再說詩中的理。陶淵明把寧靜的鄉村當作返樸歸真的樂土,把“衣食當須紀,力耕不吾欺”當作自然之理來信奉,在“既耕亦已種,時還讀我書”的生活中領略着任真自然的樂趣。在他的心目中,鄉間幽靜的景物、淳厚的民情和古樸的鄉俗,無一不含蘊着與虛僞奸詐相對立的哲理。就像他曾在“山氣日夕佳,飛鳥相與還”的景緻中體會到“此中有真意”一樣,他也在松下坐飲、言笑自適的情景中悟出自然之理。這六句詩雖不明言理,但理趣融於“摯壺相與至”,“班荊坐松下”、“父老雜亂言”等意象之中,且流於筆墨之外。

在詩的後半部中,詩人以警雋之言將他的感受進一步哲理化:“不覺知有我,安知物爲貴。悠悠迷所留,酒中有深味。”“不覺”二字承接“數斟已復醉”而來。在醉意朦朧之中,自我意識消失了,外物更不縈於胸中,詩人進入了物我兩忘的境界。這裏雖然表達的是一種玄理,然而它與“飲酒”、“復醉”的主觀感受相結合,所以並不顯得突兀或生硬,反而使人在咀嚼哲理的同時,彷彿看到醉態可掬的詩人形象。“悠悠”者,指一般趨名逐利之徒。這兩句詩,一句指他人,一句言自身,筆法簡練靈活。詩人說:那些人迷戀於虛榮名利,而我則知“酒中有深味”!這個結尾可謂意味深長。魏晉以來,名士崇尚自然,而且大多嗜酒如命。在他們看來,“酒正自引人著勝地”,“三日不飲酒,覺形神不復相親”(《世說新語·任誕》)。所謂“勝地”、“形神相親”,便是他們所追求的與自然之道相冥合的境界。飲酒,則是達到這一境界的一種手段。酒之“深味”,便在於此。因此,陶淵明在這裏實際上是說自己在詩酒相伴的生活中、在與“故人”共醉的樂事中悟得了自然之理,而此中的“深味”是奔趨於名利之場的人難以體會的。從松下坐飲這一悠然自適的情景中引出物我兩忘的境界,進而點出最高的玄理——酒中之“深味”,通篇理趣盎然,警策動人,餘味雋永。此理超然物外,故言其“高”;此理又包蘊着真實的體驗,質樸明快,故言其“不玄”。——情曠而不虛,理高而不玄,以情化理,理入於情,非大手筆不能如此。後世學步者雖多,終不能達到陶詩從容自然的至境。

這首詩以飲酒發端,以酒之“深味”收尾,中間貫穿着飲酒樂趣,敘事言情說理,都圍繞着“飲酒”二字,章法與詩意相得益彰,思健功圓,渾然成篇。(韋鳳娟)

【金融鼎《陶淵明集註新修》,p144】

張自烈輯《箋註陶淵明集》卷三:人皆以淵明“不覺知有我,安知物爲貴”,蓋曠然物我之外。愚按淵明胸中無裏礙,當不以物我分別,但此兩句語氣微少脫化,終覺有個物我在。

陳祚明評選《采菽堂古詩選》卷十三:“不覺”二句,超超名理。

馬墣《陶詩本義》卷三:此首乃醉中之真趣,淵明之所樂,實以之處亂世者也。

漫讀摘記《陶淵明集》||(064)《飲酒二十首》(其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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