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边书房@管理笔记【24】产品存在就得合乎购买理由。

       当找到商品的文化母体后,我们就得想如何才能寄生在其中呢?如何才能借用文化母体的力量呢?这就得从商品的购买理由着手。

       购买理由是唤醒母体活动,唤醒执行人身上的母体活动。之前说过,文化母体是通过仪式、符号和词语等元素来表达出来。因此,唤醒文化母体的执行人就得从仪式、符号或者词语中找到这个超级引爆点。比如之前说的外星人,只要商品中出现“外星人”就是这样的超级词语,叠加的方式就是“外星人+是什么/干什么”就是购买理由。

       我们通常将购买理由理解为消费者对产品功能的消费需求,实际上是没有理解产品背后文化母体的价值。按照人类的基本需求,吃饱穿暖就可以,为什么还有吃山珍海味,穿戴奇珍异宝呢?如果按照人类的基本需求,似乎没必要啊,于是我们就得理解购买已经不只是基本需求,而是文化母体中的一种行为,不只是为了吃饱穿暖,而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

       购买理由为的是打动消费者,而不是说服消费者。一次就想让消费者买单,那是贪巧求速了,首先得打动,然后才有后面的事。购买理由如何去打动呢?购买理由要表达品种价值,而不能建立在品类价值上面。比如我们卖婴儿纸尿裤,我们不能说这是一个可以吸收尿的纸质小内裤,这就是尿裤与生俱来的品类价值,如果说一片尿裤安睡一整晚,这就是产品的品种价值,按照购买理由的打动机制,就得罗列证据证明为什么这个理由成立。所以说,产品不是为了达到产品基本功能而生的,而是为满足购买理由而存在的,产品就是购买理由。

       产品为包装服务。这跟我们通常理解的包装刚好相反,包装不是为产品服务的吗?为什么要反着说呢?既然产品就是购买理由,包装就是购买理由的物质承载,产品虚拟化为购买理由以后,就是心,包装作为物化的存在,就是物,所以产品与包装合一就是心物合一。包装不仅承载购买理由,同时还能放大购买理由。如何去放大呢?就是通过超级词语或者超级符号,一下就讲购买理由嫁接到人类的文化母体中去,这不就放大了吗?如果只是说些只有自己与共鸣的话,用些自己才能看得懂的符号,这样的包装就没有任何放大的作用。

       既然包装承载购买理由,包装也能放大购买理由,那么营销就是营销就是传播购买理由,让更多人知道,打动更多人,这就是进一步放大购买理由。因此,营销的本质就是传播购买理由,包装就是商品的最大媒体。至于那些电视广告,互联网精准广告,这些都是在包装这个自媒体基础上锦上添花而已。

       从文化母体到产品,从产品到购买理由,从购买理由到包装,从包装到营销,我们发现:企业经营商品就是在经营文化母体中的认知,让自己的商品符合文化母体的认知,并且加入到文化母体中,同时放大这样的认知,最终通过产品的物化功能来实现。借用黑格尔的一句经典的话:存在即合理,我们可以说:产品存在即合乎购买理由。不是产品存在就是合理的,而是产品要想存在,必须合理,合乎购买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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